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特编制《2012年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为至。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城区政府网站“数字东城”(https://www.bjdc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东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东城区财政局办公室;邮编:100027;联系电话:010-64153650)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按照市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严格执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不予公开工作预案、信息清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相关制度,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财政业务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摸索总结工作经验,提高依法公开水平。通过“数字东城”网站、“东城财政”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开展了目录编制工作,并根据《条例》第15条规定,依托 “数字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2年,我局注重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依法公开东城区2012年区级财政预算、2011年区级财政决算信息。二是组织区属67家预算单位向社会公开了2012年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各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明细情况。三是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公开东城区财政局2012年部门预算信息。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数字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我局收到以信函形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 件。申请信息内容为:东城区养犬管理服务费(第一年)、养犬服务费(第二年及以后)2011全年的收入及开支情况,请具体列支的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中为“同意公开”。
四、收费情况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要求,我局注重把执行各项费用标准和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相结合,认真落实各项规定。2012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
五、投诉、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受理及办理的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实现零投诉、零复议。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财政信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和界限有待逐步进行梳理;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目录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3年,我局将在加大公开力度的同时,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坚持推进公开与强化管理相结合,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信息生成质量,切实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包括:一是按照市区工作要求,逐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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