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 经济社会调查队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22 11:13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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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0年东城区统计局、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继续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局队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名正处级领导具体分管、承办科室牵头负责的工作模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严格执行

在制度建设方面,以东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和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为依托,结合区划调整我单位实际变化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工作办法》、《政府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清理工作办法》等十项制度进行了整合与修订,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结合实际,推进工作

针对统计部门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库”的特点,同时遵照统计数据提供和发布流程和渠道,确定由办公室负责统计政务类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综合统计科负责统计数据类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录入工作。既确保了工作的协调顺畅,也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加强学习,提高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力量,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办公室和综合统计科作为牵头科室,各自确定了一名科级领导干部负责保密审查。我们还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了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会上学习了解了市局、总队以及其他区县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在会后结合自身实际加以落实。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队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东城统计信息网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在数字东城网站可查阅我局队工作动态以及东城区相关经济数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并且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所设置的依申请公开栏目中申请公开我局队相关信息,可在监督投诉栏目中对我局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为进行监督。

我办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条,公开数量居全区第三。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30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7.1%;其他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局队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依申请公开”在线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可以到我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公开我局队相关政府信息。

2010年我局队共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北京市雍鼎律师事务所申请的东城区2007年10月至今房价增率,我局队的答复为此信息不存在。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案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队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在2010年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展望2011年的工作,我们计划于年初召开领导小组会专门研究布置全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和补充人员力量,给予信息公开工作坚实的组织保障;并结合科室职责调整和变化,进一步梳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加大培训力度,使具体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应用系统操作。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区相关部门和其他区县统计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促进我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2011年3月15日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 经济社会调查队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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