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 经济社会调查队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22 11:11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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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以下简称局队)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数字东城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401室;邮编:100005;联系电话:65260007;电子邮箱:dongchengx@bjstats.gov.cn)。

一、概述

2009年我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4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队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包括领导介绍、内设机构职能等,占总体的比例为2.56%;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工作动态类信息56条,占总体比例的47.86%;统计公报1条;统计信息39条,占总体比例的33.33%;进度数据6条,占总体比例的5.13%。

在本局队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和政策法规类信息让社会公众对统计系统的工作内容和方式有了详细的了解;一些相关数据和指标的公布,充分体现了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晓权和参与权,对于及时澄清社会上的一些不正确信息起了很好的修正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队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包括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信息查阅点、服务指南、公告等公开形式。其中我局队制作的《北京市东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月报》小册子放置在行政服务大厅,同时通过网络公开,极大满足了社会公众的需求。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队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当面申请。主要涉及有关统计数据。

(二)答复情况

2件依申请公开中,均为“同意部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均为免费提供服务。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4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本局队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本局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年,从本单位的工作情况来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

2010年,统计局、调查队将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结合统计管理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专题讨论、总结交流等方式,增强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通过制度化手段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局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三是加强调研,就公众诉求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为公众服务工作。

                                                              2010年3月15日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 经济社会调查队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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