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办事处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05 15:10    来源:北新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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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在数字东城网站http://202.108.143.23:8686/,进入后选取街道政府部门栏的“北新桥街道”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新桥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城区草园胡同6号;邮编:100007;电话:010—6404399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目前,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4%;业务动态类信息13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7.76%。

本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公开的情况;三是街道所开展各项活动的信息。上述政府信息的公开,对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打造透明政府具有促进意义。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街道200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有3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印、邮递等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本街道未到公、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本街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也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

在新的一年里,北新桥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部署,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街道做出新的成绩。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2010年3月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办事处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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