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市东城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0-12-21 14:47    来源:区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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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0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办政府网站http://www.bjdch.gov.cn/n1569/n2583748/index.html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信访办,联系电话:64041552。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东城区信访办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办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08年底,区信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东城区信访办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与大力支持下,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顺利完成全年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区信访办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区信访办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地址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信访办200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区信访办2008年度未收到相关复议和诉讼的申请。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较少,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展开。同时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做好工作,确保本办工作中政府信息同步生成、同步审查、同步编目、同步公开。

附件:2008年北京市东城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东城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  

                            200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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