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机构,按照随时产生、随时发布的原则,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发布审计局产生的政府信息,并由专人负责“数字东城”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箱反映的情况。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机制,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范围。2008年8月4日我局受理了1名公民依申请公开4项申请,并给予了答复,同时及时将受理情况上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局网站、信息公开大厅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受理场所和查阅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法规文件类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行政职责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业务动态类信息2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7%。
(二)公开形式及场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主要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形式。在便民服务上提供便民手册和服务指南等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局专门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机构,并公布了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为当面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全部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中:“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25%,主要涉及《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市政道路西侧拆迁财务收支的审计意见书》信息。
“非本机关掌握”的3件,占总数的7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我局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8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8年是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年。从工作情况看,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
2009年,我局将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深入开展宣传,增强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有关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三是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促进办事流程的改进和服务群众水平的提高。四是强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提高文明接待、依法处理疑难申请问题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北京市东城区审计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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