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事项。
区文委网页“通知公告”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网址:www.bjdch.gov.cn/n5687274/n5723477/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城区文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406885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文委召开了主任办公会,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东城区文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区文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区文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按照主任办公会要求,制定了《区文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审查流程(试行)》等制度,1月份开展了集中清理,4月以后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截至目前,区文委清理公开的现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73条。严格落实区政府要求,在区图书馆改造工程中,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室。查询室面积约70平方米,配备有传真机、复印机和2台上网计算机等设备。制订了区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室工作职责,社会公众可免费阅览政府公开信息资料。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5条,对文委工作职责、处级干部基本情况和文委机关内设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进行了介绍,占总体的比例为14.45%;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主要是对我区制定的与文化工作紧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开,占总体的比例为3.47%;规划计划类信息22条对文化事业发展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进行了公开,占总体的比例为12.72%;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对文委全部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公开,占总体的比例为0.58%;业务动态类信息121条,动态反映了文委各项工作,占总体的比例为68.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规定,对区文委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使社会公众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促进了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理念的进一步转变。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区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室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对信息进行了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同时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便利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委2008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8年,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案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年。经过一年来的实践探索,2009年区文委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提高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积极探索,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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