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东城区卫生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本政府网站http://202.108.143.23:7001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一条83号院卫生局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0007)。
一、概述
2008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推动卫生工作,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作风建设为目标,增强我局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转变我局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对我局公务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进一步改善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促进我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08年,我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特点: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重点内容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2008年,我系统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培训工作
2008年,为贯彻实施《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系统成立了东城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卫生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多次在局长办公会上组织局领导学习《条例》,召开卫生局中层干部工作会学习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科室职责。多次对基层单位进行培训,基层单位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
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设立了东城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会制度,指导我局的信息公开开展工作;明确了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专门机构承办其它职能处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制定了《东城区卫生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东城区卫生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工作预案》、《东城区卫生局监督投诉流程》、等文件。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3.拓展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
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政务公开栏、墙报、电子显示屏、电脑触摸屏、文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不仅公开了办事依据、程序和结果,而且公开了办事机制和结果的由来,增加工作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
截止到2008年底,我局共主动公开129件,其中机构职能35件,占27.1%;法规文件32件,占24.8%;计划规划文件1件,占1%;行政职责13件,占10%;业务动态48件37.2%
2、主动公开内容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卫生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等5大方面内容。
3、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最大限度地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网络渠道。依托“数字东城”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意见箱。
(2)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设置纸质资料索取台和电子触摸屏、免费上网计算机等设施设备。
(3)行政服务中心的卫生局窗口作为卫生局为集中受理依申请公开的场所。
(4)区卫生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
三、依申请公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免费发放《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00余份,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委未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进一步提高便民性。各政府机关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进一步加强引导性。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我局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规范依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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