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要求,我局队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4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定,在“东城统计信息网”网站上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截至2008年底,我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队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包括领导介绍、内设机构职能等,占总体的比例为10.2%;法规文件类信息13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等,占总体的比例为5.1%;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包括《东城区政府统计发展规划》、《东城区统计局2008年工作计划》、《2008年宣传工作计划》等,占总体的比例为5.5%;行政职责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人事动态类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的0.8%;政务动态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1%;工作动态类信息99条,占总体比例的38.8%;统计制度类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1.2%;统计公报7条,占总体比例的2.7%;统计年鉴3条,占总体比例的1.2%;统计信息67条,占总体比例的26.3%;进度数据9条,占总体比例的3.5%。
在本局队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和政策法规类信息让社会公众对统计系统的工作内容和方式有了详细的了解;一些相关数据和指标的公布,充分体现了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晓权和参与权,对于及时澄清社会上的一些不正确信息起了很好的修正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队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包括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信息查阅点、服务指南、公告等公开形式。其中我局队制作的《北京市东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月报》小册子放置在行政服务大厅,同时通过网络公开,极大满足了社会公众的需求。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队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局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是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年,从本单位的工作情况来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制度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在确定信息属性的问题上缺乏相关依据支撑。
2009年,统计局、调查队将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结合统计管理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专题讨论、总结交流等方式,增强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局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三是提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处理申请问题的能力。
2009年3月30日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 经济社会调查队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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