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30 15:36    来源: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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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08年度东城区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条例》实施之日起,至止。本政府网站http://202.108.143.23:7001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邮编:100005;联系电话:01085120652;电子邮箱:dcchengguan@sina.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东城区城管大队自正式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办公楼大厅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的电子显示屏。2008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培训,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认真梳理信息、填报政府信息、明确信息公开场所等各项工作,做到各类工作有序进行、各科室共同努力,达到实施《条例》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36%;法规文件类信息6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91%;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1%;行政职责类信息6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4.25%;业务动态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37%。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7号《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政府令,本机关主要执行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等十四项执法职能,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一是公开了本机关的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公布了领导、内设机构的基本概况;二是本机关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职责;三是本机关日常执法工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百姓较全面地了解了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责及工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1、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网上信息公开;2、印制信息公开指南500余份,在东城区行政服务大厅和东城区档案馆信息公开阅览室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3、在机关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电子屏幕,放置大队法制宣传、便民服务等资料;4、通过城管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本机关未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政府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本机关未发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8年是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年。从具体工作情况看,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2009年,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增加信息公开的渠道,使队员在一线执法中宣传法律法规,全力做好2009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东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2008年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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