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8-01-30 14:40    来源:东花市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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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8年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一年,我办事处按照崇文区政府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各类信息,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占总体的比例为9%;法规文件类信息67条,主要包括转发国家和区政府法律法规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48%;行政职责类信息8条,主要包括本单位建设项目办理须知,占总体的比例为6%;业务动态类信息50条,主要包括本单位近期的工作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37%。


(二)公开形式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选择上,本单位根据公开的内容和类别,分别采取了崇文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处、本单位办公网站、电子触摸屏、便民资料自由索取处等公开载体,切实方便群众了解信息使咨询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最佳的方式进行信息的查询。在便民服务上,我们为方便咨询人查阅,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检索目录编制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本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需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制定计划。

  2.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拓展公开形式。紧紧结合街道工作的特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功能,增加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方式

  附件:2008年东花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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