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30 09:20    来源:和平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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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政府网站数字东城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和平里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六区5号楼和平里街道办事处;邮编:100013;联系电话:010—84215048;电子邮箱:hpljd2008@sina.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开辟了公共查阅栏。截至2008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8%;法规文件类信息9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规划计划类信息7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业务动态类信息14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并重点加强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人员和收支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3人,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街道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街道的财政管理。由于本街道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2008年度,本街道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08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0人次,占总数的16%;电话咨询120人次,占总数的8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街道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街道机关以及街道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街道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和平里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2008年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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