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城区大力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检测评估、水环境执法等措施,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对水环境进行全方位保障。
2019年下半年,全区建立起覆盖各街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每月对全区共19个断面的水质进行监测,定期通报地表水断面水质情况,提高水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工作人员每个月都会对19个断面进行两次水质监测,如果发现水质超标的情况,将立刻通报具体街道,联系河长、湖长加强监管。
同时,区生态环境局强化环境执法,今年以来开展辖区护城河水质巡查300余人次,并结合信访投诉举报线索,加强护城河周边污染源执法力度,发现违法排污问题依法查处。
此外,区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固定污染源实施“一证式”管理,加强对涉水污染企业证后监管。今年,东城区共核发排污许可证39张,完成排污登记181家。目前,全区共核发排污许可证551张,排污登记181家,确保企业持证达标排放。
自2017年起,东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在明确区级河长的同时,街道级河长由街道书记和主任担任,社区级河长由社区书记和主任担任。目前,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已形成日检查、月通报工作机制。“河长、湖长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发现河湖环境问题以及雨水箅的乱排乱倒等问题,可直接通过APP上报,并及时进行处理。”辖区已经建立起河长、湖长发现问题、移交、处置、反馈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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