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北京市扶贫支援办《2020年“北京市扶贫协作奖”社会征集公告》

日期:2021-01-20 10: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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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市扶贫支援办《2020年“北京市扶贫协作奖”社会征集公告》

原文地址链接:http://fpzy.beijing.gov.cn/zwxx/tongzhigonggao/202101/t20210119_2222963.html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之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蔡奇书记“扶贫支援工作一刻也不能等”的指示要求,坚持首善标准,用心用情用力助推精准扶贫脱贫,超额完成全年扶贫支援任务,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作出了应有贡献。为充分展示本市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弘扬广大扶贫支援工作者无私奉献、团结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凝聚合力、激发动力,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扶贫支援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北京市扶贫协作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社会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及范围

    “北京市扶贫协作奖”设3个社会征集奖项:

    1.爱心奉献奖(个人奖):从本市热心参与扶贫协作事业、积极奉献爱心、成绩显著、事迹感人的社会各界人士中产生。

    2.社会责任奖(集体奖):从本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扶贫协作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产生。

    3.创新案例奖(个人奖):从本市为扶贫协作工作做出重要贡献,形成具有创新示范意义、带贫益贫效果明显、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典型案例的个人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爱心奉献奖

    1.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投身本市扶贫协作工作,在助力贫困人口脱贫、助推受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贡献特别突出,工作作风和成果在当地受到普遍公认。

    2.在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促进消费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生态扶贫、科技扶贫、金融扶贫、扶智扶志、宣传动员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

    (二)社会责任奖

    1.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参与本市扶贫协作工作,在助力贫困人口脱贫、助推受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贡献特别突出,工作作风和成果在当地受到普遍公认。

    2.在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促进消费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生态扶贫、科技扶贫、金融扶贫、扶智扶志、宣传动员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

    (三)创新案例奖

    1.按照中央和本市关于扶贫协作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发挥资源优势,在采取措施、工作方式方法、取得成效方面具有创新示范意义,工作成果聚焦精准扶贫并且可复制可持续。

    2.创新案例奖评选对象要同时符合突出贡献奖和爱心奉献奖评选条件。

    三、申报方式

    1.在“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网”(网站地址:http://fpzy.beijing.gov.cn)下载相关表格,填报后根据申报主体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完毕后经所在区扶贫协作主管部门审核(附件5)。可由区扶贫协作主管部门纳入区内申报渠道,也可由社会主体自行申报。

    2.每个企业或组织最多可申报3个奖项各1个名额。

    3.自行申报将登记表和征求意见表发至市扶贫支援办,具体要求见“四、申报材料要求”。

    四、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北京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规定,申报奖项需填写登记表和征求意见表。

    (一)登记表(附件1、2)。推荐个人须填写《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推荐集体须填写《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登记表正反面打印,确保表正面止于“主要事迹”,表背面始于“呈报单位意见”。

    1.“表彰奖励名称”后栏内括号中填写子奖项名称:爱心奉献奖、社会责任奖、创新案例奖。

    2.“职务”:如有挂职职务,先写派出单位职务,再写挂职单位职务、兼任职务。

    3.“受奖人员所在单位”:如有挂职单位,先写派出单位,再写挂职单位。

    4.“主要事迹”请概括核心内容,字体大小不小于5号字,不得将事迹内容超出至表背面。

    5.“呈报单位意见”:请注明“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

    6.登记表一式四份。

    (二)事迹材料。另附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准确详实,一律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事迹材料一式四份。

    (三)征求意见表(附件3、4)。推荐个人或集体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填写《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或《企业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表一式两份。

    1.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针对董事长、总经理,其他人员无需填写《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2.《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企业征求意见表》中,审查该企业3年内情况,并在栏内如实填写。

    3.社会组织无需征求意见表。

    4.征求意见表可分头审查盖章。

    5.征求意见表一式两份。

    (四)所在区意见(附件5)。社会主体自行申报须所在区扶贫协作主管部门审核,填写所在区意见后,可由该区主管部门纳入本区整体推荐名单统一申报,也可以由社会主体自行申报。

    (五)时限要求。请于2021年3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扶贫支援办。电子版发至zonghechu@fpzy.beijing.gov.cn。

    五、联系方式

    (一)市扶贫支援办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205室

        编:101149

    人:冯坤  55574400;姜晓男  55574408

        箱:zonghechu@fpzy.beijing.gov.cn

   (二)各区扶贫协作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东城区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65264662

    西城区服务联络办扶贫协作科:88064582

    朝阳区发改委区域协同科 65090670

    海淀区发改委对口支援科:88494388

    大兴区发改委经济协作办:81296521

    昌平区发改委协同发展科:89748155

    门头沟区发改委区域合作办:69837906

    通州区发改委协同科:69546010

    房山区发改委援合办:69385806

    怀柔区发改委支援合作办:69646691

    丰台区发改委扶贫科:63843337-419

    石景山区发改委扶贫办:88699261

    顺义区发改委区域科:69431160

    密云区发改委扶贫支援办 69051642

    平谷区发改委扶贫援合办 89999195

    延庆区发改委协同办:60166766

    北京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协同合作处:67881492

    附件:1.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2.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4.企业征求意见表

          5.所在区扶贫协作主管部门意见

北京市扶贫支援办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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