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迅速对接、迅速响应,前期为上级政策制定提供东城样本。自1月31日起,社保中心迅速通过“东城人社”公众号、东城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社保中心短信平台实时发布相关政策与操作流程,确保辖区参保单位全覆盖。与此同时,积极对接市级业务指导部门,反馈政策落实过程中参保单位关切事项及操作情况,为2月14日社保退费政策制定提供东城样本。二是明确时限、明确渠道,严格落实市级相关退费规定。广泛发布通知,明确2月17日至21日申请退费的,已扣缴的1月份社保费将于2月底前通过原渠道退回参保单位缴费银行账户;22日至29日申请退费的,已扣缴的1月份社保费将于3月底前退回账户。三是特殊人群、特殊处理,全面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筛查1月份已办理退休、转移接续、死亡清算等涉及账户清算类业务人群,保留其1月份社会保险费缴费,杜绝因退费影响其社保待遇享受问题。四是监控数据、监督操作,确保特殊时期社保基金安全。建立数据监控机制,实时监控1月份、2月份全区参保单位社保缴费情况,监控2月17日至21日、22日至29日两个退费申请时限内参保单位申请情况,积极应对各类特殊情况,确保全市援企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内控监督机制,将大规模参保单位退费这类非常规业务纳入内控监督检查范围,在特殊时期开展重点监控,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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