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10月1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精准度,优化营商环境,本市城管执法部门推出分类分级执法,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严加监管”。
明确对执法对象分类分级
市城管执法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分类分级执法新规进行解读。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张旎介绍,目前分类分级执法的对象,主要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含自然人。
根据市场主体的不同风险,城管执法部门将执法事项分为两类,即重点执法事项和一般执法事项,分别建立了重点执法清单和一般执法清单。重点执法清单包括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领域的业态、执法事项,如燃气供应企业、非居民燃气用户等。重点执法清单以外的其他业态、执法事项,列入一般执法清单。针对两类事项,分类分级执法新规明确了不同的检查措施要求。
在对执法事项分类的基础之上,城管执法部门将执法对象分为A、B、C、D四级,明确相应的差异化执法措施:对A级执法对象,实施减量执法;对B级执法对象,实施常规执法;对C级执法对象,实施增量执法;对D级执法对象,再加大检查频次。同时还将在柔性执法、处罚裁量、信用公示、联合惩戒等多个方面,同步体现差异化执法措施。
城管执法将更加透明
张旎介绍,对执法对象进行分级的依据,主要是从执法对象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违法次数多少,行政处罚的种类,违法引发的后果等多种因素来进行考量。
据了解,城管执法部门通过对2020年执法工作中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已将一般执法对象和重点执法对象完成首次分级认定,并以此作为后期动态调整的基础。《规定》施行后,从A级到D级的调整,将根据日常执法信息及时进行;从D级到A级的调整,则以自然年为单位,综合考量执法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存在违法行为次数、受到行政处罚次数等情况,并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集中调整。
为保证执法透明度,城管执法部门将对认定为A级、B级的执法对象进行公示,对认定为C级、D级的执法对象,将采取书面方式告知其负责人。“分类分级执法明确了标准和尺度,有助于解决执法不透明、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评价。
商户诚信守法将享“红利”
据了解,分类分级执法将本着“对合法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对违法市场主体依法严管”的原则,从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享受到诚信守法经营带来的“红利”。
根据《规定》,针对不存在违法行为的A级执法对象,城管执法部门将压减日常检查频次,原则上每半年主动开展一次现场执法检查;针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针对存在多次违法行为的D级执法对象,要增加检查频次,每半月应当主动开展一次现场执法检查,同时还可以实施从重处罚、处罚情况告知行业管理部门等措施。据介绍,考虑到风险因素,城管执法部门未对重点执法对象设置减量执法的A级。
为避免出现执法空白,城管执法部门明确,如果执法对象出现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情况,将按照“接诉即办”要求,及时开展现场检查核实工作;在发生空气重污染、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等情况下,城管执法部门也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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