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如何处理,这份政策解读请您查收!

日期:2023-12-18 12:56    来源:这里是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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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发布的《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2024年1月1日起,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最近,有不少居民都在问询:“我的三轮车是电力驱动,应该是非机动车,是不是不在清理行列?”

  华仔特意问询了专业人士,听听他们怎么说~

  专业解答: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因此,二轮、三轮电动车产品中,仅有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动二轮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范畴。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最高车速为25KM/H,整车质量包括含电池在内为55KG,电动功率为400W。新国标均要求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该规范4.1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能能;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最大输出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60V。

  早处置早安心!2023年12月31日前,东华门街道对在账个人违规三四轮电动车车主,设置有300元购买电动自行车补贴券,可以联系您所在社区居委会咨询了解哦~

  当前,“禁行禁停”进入倒计时。那“禁行禁停”的政策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禁行禁停”政策解读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2023年12月31日前限期淘汰

  根据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限期淘汰退出。

  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按照《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违规上路行驶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在公共场所停放

  按照《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违规电动三轮车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大多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车身重心偏高在行驶当中容易发飘和倾斜,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发生。同时,有些车辆车身材质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严重,还有可能加重对驾乘人员的伤害。

  什么是合规电动三轮车

  摩托车产品品牌在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内(百度搜索“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http://www.miit-eidc.org.cn/——点击网站首页右手边“系统链接”最下面一个“准入信息查询系统”——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输入“企业名称、型号、车辆名称、商标、地址”任意一项信息都可以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一目了然);摩托车产品通过3C认证;同时符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环保排放标准;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依法领取机动车牌证的车辆。

  驾驶合规电动三轮车需考取“D本”

  合规电动三轮车属于正三轮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十九条第4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领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需考取准驾车型为“D”的驾驶证。

  无“D本”驾驶电动三轮车,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年满61周岁以后不得考取电动三轮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第2项规定: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年龄达到70周岁以上不得驾驶电动三轮车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第五十九条。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应当到车辆管理所降级为准驾车型“F”轻便摩托车,不得再驾驶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等车型。

  北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电动三轮车行驶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2010年第12号公告《关于加强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正三轮摩托车行驶。

  工厂、景区等特定区域电动三轮车按照专用机动车辆规定管理

  按照《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第六项: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电动车辆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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