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参保职工对账单邮寄地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8-16 18:04 来源:
各参保单位您好:
市社保中心反馈部分参保人员的“邮寄对账单地址”因地址不详无法邮寄2021年社保对账单(详细人员见附件),请涉及到的单位于2022年3月31日前通过“网申系统”修改“邮寄对账单地址”。如职工选择通过网上获取对账单,请单位通过“网申系统”将其“获取对账单方式”改为“网上获取”。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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