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定期公示的通知

日期:2023-08-16 17: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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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收,保证参保人员及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维护参保人的社会保险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自2016年4月起我中心将定期在本网站(东城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公布辖区参保单位欠费情况,请各单位务必关注欠费名单,及时办理补缴还欠手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信息确认:如您在公布之前已进行了此时间段的补缴,请自行核对确认即可,无需再到社保中心核实。

  二、缴费方式:1、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缴费;2、税务征收窗口刷卡缴费;3、税务征收窗口签订三方协议银行缴费;4、商业银行查询缴费。(因自2020年1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划转税务部门,缴费相关事宜请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东城区人力社保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

  三、补缴流程:

  1、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2、网上预约后到社保中心征缴科取号办理。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所公布的欠费金额均为本金,不含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以缴费当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所公布的欠费金额仅供参考,以实际补缴金额为准。

  2、如果单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务必进行社保系统变更,以便我中心与贵单位及时保持联系。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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