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普通地下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目录(2020年度)

日期:2023-05-25 11:39    来源:区应急局

字号:        

编号

分类

隐患内容

依据

备注

一类

二类

2020.010.02.001

基础资料类

制度类

普通地下室装饰装修及使用前未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2号令)第十五条;《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京建发2019336号)第5.2条。

2020.010.02.002

未制定落实治安、消防、卫生、建筑等管理具体措施。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2号令)第五条;《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京建发2019336号)第2条。

2020.010.02.003

责任制类

未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2号令)第五条;《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京建发2019336号)第2条。

2020.010.02.004

设备设施及物料类

消防隐患

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问题。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2号令)第六条;《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京建发2019336号)第10.1.8条;《地下空间整治期间自用性宿舍消防技术措施》(消监字2018149号)。

2020.010.02.005

人员类

操作行为类

擅自改变普通地下室规划使用用途。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2号令)第十四条;《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京建发2019336号)第10.1.1条。

2020.010.02.006

擅自改变普通地下室的主体结构。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2号令)第五条;《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京建发2019336号)第10.1.3条。

2020.010.02.007

场所环境类

卫生健康

根据不同的使用性质,普通地下室使用中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卫生、防疫标准。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2号令)第六条;《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京建发2019336号)第3.3条。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