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前门街道办事处
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
京东前门街道公告字﹝2021﹞110001号
经查,在北京市东城区西打磨厂街43号院内有擅自建设的二层建筑物一处六间,高2.69米,南北长13米,东西宽9.17米,面积119.21平方米,坐北朝南,用途是居住,给施工队的当宿舍,砖木结构,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该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
请上述建筑物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搭建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回填)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或回填)。
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bjdch.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芦草园胡同13号
联系人: 陈杰、文旭
电 话: 67010250
2021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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