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京陆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
91110101685120928M |
法定代表人: |
郝强X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京东前门街道罚字﹝2021﹞110013号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0.3万元 |
处罚内容: |
经查,2021年2月26日17时20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前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接局督办单,当事人于2021年2月26日08时47分,在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收集生活垃圾时有将其他垃圾与厨余垃圾混合收集的行为,属于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我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1日10时00分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一年内第一次从事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活动。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3月5日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前门街道办事处 |
信息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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