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燕京人人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日期:2020-12-17 11: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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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前门街道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燕京人人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911101017002546779

法定代表人:

冯关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东前门街道罚字﹝2020﹞110088号

处罚依据: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0.3万元

处罚内容:

经查,2020年12月10日10时30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前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6号楼一层大厅,有收集生活垃圾时将废弃口罩与厨余垃圾混合收集的行为,属于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现场已责令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一年内第一次从事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活动。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12月14日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前门街道办事处

信息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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