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鑫诚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日期:2020-12-09 09: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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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鑫诚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91110116MA00CTE005

法定代表人:

陈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东前门街道罚字﹝2020﹞110076号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0.1万元

处罚内容:

经查,2020年12月3日09时30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前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北京市东城区得丰东巷4号院内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泡面桶等的行为,现场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一年内第二次从事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活动。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12月3日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前门街道办事处

信息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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