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鑫诚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日期:2020-11-09 09: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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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鑫诚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91110116MA00CTE005

法定代表人:

陈红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东前门街道罚字﹝2020﹞110059号

处罚依据: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1万元

处罚内容:

   2020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前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鑫诚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东城区得丰东巷4号院内(北京东城得丰东巷4号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在大风4级天气内进行切割施工作业,且现场未造成扬尘,属于大风天气未停止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现场已责令当时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一年内第一次从事大风天气未停止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活动。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11月2日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前门街道办事处

信息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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