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龙潭街道罚字﹝2026﹞180003-张X宝

日期:2026-03-02 15:27    来源:龙潭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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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东龙潭街道罚字﹝2026180003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6225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

信息发布时间:

2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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