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龙潭街道罚字﹝2024﹞180181号-唐X平
日期:2024-12-17 14:38 来源:龙潭街道办事处
行政相对人名称:
唐*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东龙潭街道罚字﹝2024﹞180181号
处罚依据: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
信息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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