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龙潭街道罚字﹝2024﹞180180号-张X拥

日期:2024-12-17 14:36    来源:龙潭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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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东龙潭街道罚字﹝2024180180

 

处罚依据: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16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

信息发布时间: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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