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龙潭街道罚字﹝2024﹞180180号-张X拥
日期:2024-12-17 14:36 来源:龙潭街道办事处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东龙潭街道罚字﹝2024﹞180180号
处罚依据: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
信息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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