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龙潭街道罚字﹝2024﹞180021号-周X明
日期:2024-03-13 10:28 来源:龙潭街道办事处
行政相对人名称:
周*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东龙潭街道罚字﹝2024﹞180021号
处罚依据: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佰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11日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
信息发布时间:
2024年3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