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北京市朝阳门街道办事处。执法主体数量:1个。
(二)执法岗位:22个,在岗人员14人。A岗(业务承办)12人,B岗(审查决定)2人。
(三)设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执法人员14人;综合执法组包括公安、工商、食药、交通、消防等部门人员5人;其他协助人员3人。
(四)处理政务服务事项13200 件。
(五)完成了2023年执法检查计划,共计进行各项检查4997次,违法行为实施检查率达到100%。同时,实施了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垃圾分类、燃气安全、街面秩序等多项专项检查,所有执法队员均参与了各项执法检查任务。
(六)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17起,罚款226100元。其中,一般处罚程序77起,罚款214800元;简易处罚程序340起,罚款11300元。全年办理行政强制案件0件。
(七)全年处理政通案件、网格案件、上级督办案件、12345市长热线、信访件共计1712件。
(八)无其他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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