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丨市应急局公布3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日期:2025-07-14 10:04    来源:北京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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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举报某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2024年7月16日,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北京市西城区某单位施工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西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确认属实。该生产经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西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十二)”的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规定,西城区应急管理局予以奖励人民币3750元


案例二


举报某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楼工人搭建脚手架时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2025年3月3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北京市石景山区某施工单位新建楼工人搭建脚手架时未系安全带。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确认属实。该生产经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规定,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元


案例三


举报某单位特种作业没有登高证问题

2025年4月5日,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州区某单位特种作业没有登高证的问题。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确认举报内容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规定,通州区应急管理局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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