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朝阳两居民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电梯,真罚了!

日期:2025-05-23 10:46    来源:北京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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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已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近日,北京顺义、朝阳相关部门查处两起居民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电梯的违法行为,两名居民分别被罚款800元。这是条例实施后北京开出的首批罚单。

顺义居民 “怕电池被雨淋”

5月2日,顺义一小区物业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居民姜某违法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物业人员劝阻无效后,向相关部门报告。在调取查看小区视频监控后,姜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他解释称,当天有雨,怕雨水淋湿电池就拿着回家了,想等雨停了再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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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5月3日,物业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姜某又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执法人员认为,姜某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屡教不改,不仅漠视法律权威,还威胁到了自身和其他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对姜某处以800元罚款。


 朝阳居民 明知危险拒不改正

5月12日,朝阳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称,朝阳区将台乡一小区有人员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执法人员随即联系张某,面对执法人员和监控录像证据,张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但又提出了“拿自己家里没啥危险”“放家里使用时方便”“楼下没地方放”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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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上午,物业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巡视发现,张某又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进电梯轿厢。张某在明知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认为执法人员刚已查过一次,短时间不会再来检查,所以又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最终,根据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对张某处以80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或其电池入楼入户的行为

无疑是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置于危险之中

从短路起火到火灾事故

只需100秒

请在小区指定位置为其充电

严禁车辆或其电池进入建筑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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