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典型案例

日期:2024-09-10 14:35    来源:北京东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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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案例名称

区体育局关于对北京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的行政处罚

基本情

2024年4月23日16时,北京市东城区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存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

违法行为

经检查该体育经营单位存在: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未建立,记录未填写;

2每日安全巡查制度未建立,记录未填写;

3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记录未填写;

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未建立,记录未填写;

5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建立,记录未填写;

6无安全出口指示标识及应急照明灯。

违反了《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处置情况

该单位此次违法行为不属首次,但当事人态度良好,主动配合执法人员检查,积极整改问题隐患,且违法事实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及《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裁量基准C41011B010、C41012B010规定,北京市东城区体育局经研究讨论,该单位违反《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十条,情节较轻,决定对该单位处罚款5000元;违反《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十一条,情节较轻,决定对该单位处罚款5000元。于2024年5月13日决定对该单位处以共计人民币10000元罚款。

安全提示

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要认真学习《体育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照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定期开展每日巡查、隐患自查、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营业场所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并配备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中英文双语应急疏散广播。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切实维护好广大体育消费者和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一图读懂《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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