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案例名称
区住建委执法人员对某某项目存在现场部分连墙件未与外排杆件连接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6日,区住建委执法人员对某某项目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现场部分连墙件未与外排杆件连接。
违法行为
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第 1 部分:通则》(DB11/T 945.1-2023)第3.4.13条“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双排钢管脚手架连墙件应与内外排杆件连接,连墙件宜与立杆连接”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予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
1.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以前,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后实施。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应将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钢管应选用外径 48.3mm±0.5mm、壁厚 3.6mm±0.36mm,无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不得使用竹、木脚手架。
3.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应铺设垫板或底座,立杆基础应平整、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200mm的木垫板。
4.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应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5.脚手架应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6.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脚手架立杆横距、纵距、大横杆步距及搭设高度应根据使用中的最大荷载选取。
7.脚手架主节点处应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不得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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