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0 18:44    来源:区财政局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2024年,东城区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工协作具体办理,依据职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东城区财政局运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5条。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情况、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管理、建议提案办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重点领域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收到和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件。申请人类型均为自然人。坚决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行规范、及时准确,并在法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完善。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领会,抓好工作中贯彻落实;二是着力优化工作机制,在受理、答复等关键环节,做到有监督、有反馈、有实效,确保工作不脱节不落空;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积极推进网站平台优化建设,优化完善信息公开的栏目内容和形式等。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办理手续,对所有公开的文件进行保密审查。召开保密工作专题培训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相应工作要求,确保压实保密责任,严格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规范,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2.00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业务素质有待提升,标准意识不够高的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服务主动性,强化服务意识,并在创新形式、精准答复上下功夫,努力提高专业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北京市东城区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jdch.gov.cn/。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