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9 16:39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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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东城区财政局在“数字东城”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0条。

1.继续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2021220日,东城区各预算单位统一“晒出”2021年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相比往年,首次将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预算公开范围,首次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部公开。预算公开信息继续在东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数字东城”集中专栏展示,既保证公开内容“晒得全、晒得细”,又确保社会公众“看的到、看得清”,方便人民群众监督政府财政工作,积极搭建透明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着力打造“阳光政府”。

顺利完成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稳步推进,提前公开。2021730日,东城区99个区属预算部门集中向社会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比法定日期提前4天。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各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首次公开决算信息,在“数字东城-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专栏”同步完成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二是多措并举,推进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公开。提前出台公开文件,针对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召开工作部署视频会,逐一讲解公开要点及要求;对标中央、市级部门决算公开样式,按新要求修订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文字说明模版;及时跟踪各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确保所有部门按时完成决算公开工作。

2.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按照北京市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要求,顺利完成全年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工作。一是完成区级政府债务主动公开工作。于规定时间范围内在“数字东城”政务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了“2020年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东城区政府债券存续期情况表”“2020年东城区政府债务决算信息公开”三项债务信息。二是配合完成北京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于本年新增债券发行前提交“东城区新增一般债券发行披露材料”“东城区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披露材料”,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地方债务信息公开的补充工作。

3.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严格按照市级部门编制的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以及在收费场所对外公开。

4.做好普惠金融信息公开。东城区财政局制定普惠金融政策及政策调整的信息公开及相应政策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6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本年总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7件。申请人类型均为自然人。

2021年受理的7件政府信息公开均已按时办结,并在法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其中:答复告知结果为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完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一是重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二是及时更新《东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服务;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办理手续,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及时公开。召开以“提升保密意识,严防泄密风险”为主题的保密工作专题培训会,并结合东城区财政局工作实际提出相应工作要求,确保压实保密责任,严格保密管理,为各项财政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配合区政务服务局网站平台优化建设,对栏目内容、形式等进行优化完善,使内容设置及展现形式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服务性。定期更新数字东城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足,规范化、精准化程度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以公众关心的财政重点领域为核心,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和业务培训,引导提升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以及综合业务水平,不断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和渠道,从公开范围、明细程度、公开内容、可读性等多方面不断提升公开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数字东城”)网址为http://www.bjdc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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