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为方便公众查询,为公众提供更加方便高效的服务,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通过数字东城网站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本信息进行了公开。
2、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数字东城网站按时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情况。
3、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通过数字东城网站、官方微博“东城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东城人社”和新闻报道等渠道,以文件、图片等多种形式发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和成果、日常工作动态、社会信用制度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各类行政事项。全年通过数字东城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0条,其中数字东城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67条次,主要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信息54条次、行政许可结果497条次、行政处罚结果32条次;发布微博626条次,关注粉丝4024人;微信公众号发送信息557期,总阅读量356229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8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申请人的类别其中有1家企业,其他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养老金退休审批、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社保稽核案卷、工伤认定审批等方面。
2、答复情况
现9件申请我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1件上年结转已答复和8件今年已答复件中做出予以公开答复4次,部分公开答复3次,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和行政执法案卷不予公开的2次。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业务指导,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政府信息的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按不同信息的公开时限要求,通过数字东城网站或其他上级部门规定的途径进行主动公开,其他信息经领导小组审定公开属性,并由局办公室具体执行。政府信息的发布主要由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或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和办理手续,对外发布的各类政务信息、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保密审查。
自2019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出台,我局积极参加2020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会,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单位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并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切实提升人力社保领域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38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5 | 0 | 5625 |
行政确认 | 6 | 0 | 2202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9 | -17 | 29 | |
行政强制 | 2 | 0 | 4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59.518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1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1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3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8 | 1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涉及1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申请人为自然人,要求申请公开单位为其申报的退休审批表,我局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受理并按期答复,申请人对我局作出信息不存在的答复结果诉讼到法院。经法院审理,对我局作出的“告知书”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裁决结果维持原判。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深度方面。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工作有待提升,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完善、要素不齐备、政务新媒体更新、回复不及时等现象。改进措施:严格按照东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要素齐全、内容准确,做到信息公开保质保量;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的更新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不断提升东城人社的网络传播力及影响力。
二是人员培训方面。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不够深入,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升。改进措施: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全体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确保办理过程中专人负责,逐级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数字东城”)网址为http://www.bjdc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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