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规范管理,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一名处级领导全面负责,科长牵头,由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制定《永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及流程》、《永外街道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坚持三级审阅机制,制作者、相关业务科室、牵头部门层层确认,确保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三是依托政府网站、街道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网站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办公大厅设立了接待居民首问责任台,全年接受居民咨询和查阅信息千余次。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第一时间在数字东城网站公开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同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按照规定在信用中国(北京东城)网站及数字东城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确保不瞒报、不漏报。五是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主动发布街道疫情防控措施、防疫小知识、温馨提示、防疫先进事迹等信息,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多次发布招聘信息,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二)为民所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全面收集网络舆情,并加强舆情分析、研判、解决,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共计制作《永外街道微信公众号舆情专报》52期,有效缓解12345热线压力,开拓居民问题解决的新途径,帮助居民解决烦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二是高度重视对外公开电话的接听、办理工作,确保电话畅通有效,坚决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针对居民提出的问题不可当下做出回复的,会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负责同时对居民进行专业回复,做到事事有回应。三是积极做好政府公报宣传工作,在我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及社区活动中心均放置北京市政府公报及东城区政府公报供居民进行查看。通过社区宣传栏张贴政府公报、摆放政府公报宣传折页等方式,拓展政府公报的传播渠道和宣传范围。四是精心组织政务开放日活动。为了使居民深入了解政务服务大厅“延时服务制度”这一便民惠民政策,我街道借助政务开放日活动,通过工作人员讲解、居民自我操作、现场业务咨询办理等形式,让居民深刻体会到政府致力于解决企业、群众办事“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痛点难点问题的坚定决心,切实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幸福感。
(三)为民服务,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始终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更新和发布。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居民依申请诉求第一时间回应,规定时间内答复。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8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申请人的类别为商业企业的0件,申请人的类别为自然人的28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以公开3件,无法提供18件,暂未办结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行政确认 | 0 | +10 | 22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335 | 445 | |
行政强制 | 0 | +19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 | 52.654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8 |
|
|
|
|
| 2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
|
|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
|
|
|
| 2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
|
|
|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7 |
|
|
|
|
| 1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
|
|
|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24 |
|
|
|
|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
|
|
|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
|
| 4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二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不够,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实效性有待提升,所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连贯性、条理性不高;四是街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宣传力度有限,知晓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以培训促业务能力提升。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引导自学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各科室、社区做好政务、居务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增质增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等信息能够及时公开,确保实效,切实用及时的信息为解决居民诉求提供强有力支持;三是拓宽渠道,形成居民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良好态势。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法和途径,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持续加大街道政府网站的宣传力度,切实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同时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关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外街道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乐林路85号;邮编:100075;联系电话:67269652)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