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东城区财政局编制。
全文包括本单位落实《东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至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网站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东城区财政局办公室;邮编:100027;联系电话:010-64153650;电子邮箱:czgk@bjdch.gov.cn)。
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东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落实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网站内容建设等方面任务,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通过“数字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经区人大审议批准的《关于北京市东城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报告》、《关于东城区2017年决算的报告》及报表、《北京市东城区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二)强化财政预算公开,进一步扩大财政预算公开范围。
日,东城区108家预算单位统一公开了经区人代会批准的2018年局部门预算信息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
1.坚持“既晒的全,又晒的细”
“晒的全”——东城区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单位达到108家,实现了除涉密单位外全区所有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应公尽公,实现了预算公开单位的“全覆盖”。
“晒的细”——东城区2018年预算公开信息涵盖了《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等11张表,财政拨款收支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至款级科目,同时附带文字说明材料,以规范的模板样式进行展示,值得关注的是首次增加了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的情况。
2.确保“既看的到,又看的懂”
“看的到”——“铺石筑路”将账本晒清楚。东城区不断拓宽预算公开渠道,方便人民群众查找阅读。2018年,东城区通过4种路径来公开预算信息,着力解决社会公众“想看看不到”,“想找不好找”的问题。
“看的懂”——“敞开胸襟”将账本晒明白。东城区不断优化预算公开内容,帮助社会公众看懂预算。2018年,东城区公开单位项目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和绩效目标管理等诸多社会关注情况,使社会公众能够更全面的了解财政资金投入方向和目标。
3.倡导“既助推改革,又满意公众”
“助推改革”——预算信息公开是一个“双响炮”。对于政府内部,预算信息公开是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深化改革的重要推手。东城区通过预算信息公开的监督压力和倒逼机制,将政府预算置于透明环境下,促进各部门树立法治观念,维护预算刚性。区财政陆续出台了财政结余资金、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明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精细,预算执行更加规范、安全。东城区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内控机制建设等系列改革措施能够得以顺利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功不可没。可以说,预算信息公开切实有效地提升了政府施政能力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满意公众”——预算信息公开是一株“并蒂莲”。对于社会公众,随着预算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力度不断加大,东城区的预算公开内容在深入解读财政专业术语、数字逻辑、情况说明等方面下功夫,公开“账本”列得更清、更明、更细,不断适应社会需求和公众阅读习惯。同时与政府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有机结合,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对政府预算的社会监督,提升社会各界对财政、财务工作的满意度。在预算信息公开的催化作用下,东城区各预算单位正收获着“内强管理,外促满意”的双重喜悦。
(三)2017年度东城区部门决算公开持续六年“晒家底”,细化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东城区103家部门集中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决算。这是东城区连续六年向公众公开“年度账本”,“明明白白”向公众“亮晒”“政府家底”。在决算公开过程中,东城区坚持创新公开方式,大胆突破,切实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群众政务公开需求,决算公开不断巩固和深化。
1.细化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2017年度东城区部门决算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全区所有编制部门决算的单位应公尽公,在公开了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等9张报表的基础上,对收入支出、“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经费等决算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内容更加细化,各部门对预算绩效开展情况作出更加全面说明,不仅包括绩效整体情况,还包括绩效目标管理、开展事前评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以及本部门某个评价的具体内容,便于公众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成效,加强社会监督。
2.五大看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出现新进展
今年部门决算公开持续深化和巩固,一是公开范围扩大,增加了两家部门。二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和细化,增加了各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结余情况,预算项目支出情况细化到二级单位。三是“三公”经费今年继续下降。四是增加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的说明,决算公开更加完整。五是绩效评价内容更完整,首次公开预算单位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
(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实现阳光采购
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等信息。
(五)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6条,其中:在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中,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7条;主动公开、制发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文件及解读14条。
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和区政务服务中心三个主要查阅场所移送主动公开信息1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3件,从申请方式上看,互联网申请1件;信函申请12件。
2.答复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的1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按时办结。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7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件”,“同意公开”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7件。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征收补偿、违法建设拆除等方面。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取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产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2.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共4件,维持答复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件。
3.举报投诉情况
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投诉。
(四)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2018年,我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2名。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4次,接受培训人员1875人次。
(五)区政府协助查找函
我局积极协助区政府办完成依申请政府信息查找工作。完成协助区政府办查找26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资料工作。在查找过程中,我局及时与区相关单位沟通、局内相关科室积极协助查找,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人员专门负责答复,按要求完成协助区政府办查找依申请信息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流程需要进一步健全。
二是主动公开内容、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宣传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2018年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针对每项制度制定配套细化操作流程图,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流程体系,增强公开制度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可操作性。
二是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的动态更新,实现清单涉及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宣传和培训,深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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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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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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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0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7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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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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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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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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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7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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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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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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