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以及2018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2018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基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征收补偿四科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甲17号;邮编:100061;联系电话:010-67138997;电子邮箱:fwzszx@bjdch.gov.cn)。
2018年,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央、市、区工作部署,立足“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中心实际积极配合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征收补偿政策落实、以公开促征收补偿规范开展,始终践行“阳光征收”,打好征收补偿收尾“攻坚战”。
一、2018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
2018年,我中心根据中央、市、区文件精神,聚焦房屋征收补偿重点领域,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配合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既当好参谋助手,又做好贯彻执行。
(一)推进政府重点工作情况
1.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及主动公开清单
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专题研究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对照中心及科室三定职责梳理业务事项、划分信息类别、确定公开属性,经过近10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的全清单包含34项具体职责、69个业务事项、149个信息类别。另外,在政务公开全清单基础上,我们提炼总结了主动公开清单,并下发至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落实,切实做到按照主动公开清单标准及时、完整、准确公开相关信息。
2.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
按照区财政局统一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指定时间、指定方式公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等。在中心网站“财政工作”专栏中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及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推进“阳光征收”工作情况
1.严格遵循“十步六公开”工作法
在棚改征收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十步六公开”工作法,积极宣传征收政策方案、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多轮公示入户调查结果、实时展示剩余房源信息、补偿结果公开可供查询,坚持阳光操作、全程透明、一把尺子量到底,征收过程让居民全程参与和监督。
2.引入科技服务,助力阳光征收
在坚持以征收现场发布通知公告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基础上,引入专业服务,利用信息化系统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征收现场信息展示屏、触摸屏查询机、云端网站查询等方式全面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征收补偿信息,使征收补偿工作公开、透明运行,真正做到“阳光征收”。
3.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公众参与
与征收项目属地街道相互配合,搭建社区交流互动平台、工作站、咨询点,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紧密围绕被征收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有针对性地对居民感兴趣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释、宣传,在征收范围内形成支持征收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做好公开工作保障
第一,根据中心领导分工及科室职能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为中心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奠定坚实基础。第二,根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五公开”,制定《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实施办法》,就中心工作涉及的公文公开属性管理、重大决策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和确责。第三,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制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并将制度文件及流程图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四,中心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日常工作,强化法制指导,聘请法律顾问指导信息公开业务,确保岗位职责清晰,流程衔接顺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工作开展依法依规。
(二)立足网站、拓宽渠道,充分利用多种公开平台
第一,按照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整合信息公开专栏及中心网站栏目、内容,全年公开各类信息285条,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超过2017年的1.5倍。第二,各征收项目现场采用公示栏张贴通知公告、入户发放宣传材料、大屏幕滚动显示重要信息、触摸屏按需查询分户信息等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渠道平台。第三,建立征收项目现场居民交流平台,根据被征收群众家庭实际从多个角度对征收补偿政策进行解读,全年接待被征收群众3000余人。第四,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邀请代表参加中心会议,对中心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第五,认真办理区长信箱及咨询信箱群众来信,全年共办理55件,及时对群众关切的问题作出答复和解释。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中心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公开咨询服务方式,畅通申请咨询途径。在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字东城”网站发布电子化信息、在征收项目现场张贴纸质公告和通知,全年共计285件,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数字东城”网站共上传更新信息280条(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包含工作动态、中心建设、政策法规、公告通知等内容。另外,我中心还及时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送信息纸质文本,方便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中心已按要求对外公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途径和方式,同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合法合规办理。2018年,我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3件,其中当面申请67件,占总数的65.05%,信函申请30件,占总数的29.13%,网络申请6件,占总数的5.83%。申请办结数91件,从答复情况上看:“同意公开”57件,占总数的62.64%;“已主动公开”6件,占总数的6.59%;“不予公开”4件,占总数的4.40%;“不属于本机关信息”3件,占总数的3.30%;“信息不存在”15件,占总数的16.48%;“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件,占总数的2.20%;“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4件,占总数的4.40%。我中心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而产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全部进行了减免。
另外,我中心还协助区政府、区征收办查找政府信息50余件,均能积极查找并及时回复,保证办理部门按时给申请人做出准确答复。
(三)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8年,我中心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区政府已做出维持决定;行政诉讼0件;举报案件0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继续开展,面对新时期新任务,还需提高认识、强化学习、提升水平,完善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二是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之间在明确权责分工的基础上,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和探索,加强相互配合,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2019年,我们将对以上问题进行改进: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意识;二是参加和组织好各层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在委托范围内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践行“阳光征收”理念;四是与房屋征收部门积极沟通,进一步明确权责分工,并加强相互配合,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2019年3月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8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0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6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8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5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9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6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1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5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4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 |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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