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民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18 16:53    来源:区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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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民防局编制。

    全文包括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局政府网站(http:// www.bjdc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城区民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五条172号;邮政编码:100010)。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民防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管科室,配备1名兼职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相关制度规定,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8年12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和对外接待窗口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查询设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结果公示1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0%;业务动态类信息6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行政审批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行政处罚7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行政确认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其他行政执法职权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外公开的信息均实现电子化,本年度我局无新制定的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其中一件涉及国家秘密,一件不属于《条例》中政府信息,都认真按要求给予回复。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民防局在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了较大的进步与提升,但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有不足之处。一是认识程度不高,公开内容时效慢;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2019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各类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附件1:北京市东城区民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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