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18年东城区统计局、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以下简称东城局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2018年东城局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东城区统计局、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1011室;邮编:100005;联系电话:010-65260007;电子邮箱:dctjjx@bjdch.gov.cn)。
(一)及时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数据
及时发布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数据,并对经济形势进行解读。2018年2月,制定了《2018年东城区数据发布计划》、《2018年东城区信息发布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定期进行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的网站发布。4月,在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发布了《2017年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同时,定期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三个公开场所移交《东城区经济数据发布月度手册》。
(二)规范公开调查项目审批事项
及时将调查项目审批流程在网站“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栏目进行公开,并通过局队官方网站和北京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将2018年局队申请获批以及局队批准的调查项目目录面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和部门监督查询。2018年公开了两项经市统计局审批的调查项目,包括东城区部门统计报表制度、东城区2018年簋街商户基本情况调查。公开了三项局队审批的调查项目,包括2018年商务楼宇调查、2018年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东城区房屋核查。
(三)加大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信息
根据权力清单和工作职责,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统计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审慎稳妥公开统计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结果,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同时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内容、不适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在网站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监督。并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情况,2018年度全年公开行政处罚49起。
(四)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认真实行预决算公开,分别于2月12日和8月3日公开了《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并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信息进行公示。
(五)做好重大调查信息公开
围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开展东城区统计开放日活动,接受多家媒体记者采访,介绍调查工作过程,解答社会关注话题。通过开放日活动将四经普宣传动员工作向纵深化推进,广泛提高调查对象的知晓率,为后续经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铺垫。
二、重点工作情况
(一)做好主动公开内容建设
按照《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要点》所列事项,强化局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积极推进统计财政资金、部门调查项目信息、统计执法检查信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信息等统计行政管理信息公开。二是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按照年初制定的信息和数据发布计划,及时发布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三是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
(二)做好公开渠道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的有关规定,对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确保网站全年运行良好,访问量持续增加,在2018年全市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情况的历次检查通报和专项考评通报中结果均为合格。同时,积极利用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在局队微博公众号“东城统计”进行重要数据发布,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了政府统计工作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同时辅以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接待室、公开查阅场所、报刊等渠道进行公开。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
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队全年工作计划,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局队干部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同时利用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平台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有关知识。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相关媒体的舆论监测,及时回应和澄清重要问题。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局队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7条,涵盖统计数据与解析、局队动态、通知通告、基层快讯等栏目的信息内容。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2条;主动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信息 3条;主动公开双公示信息49条;主动公开调查项目管理审批信息5条;主动公开统计进度数据120条;主动公开图表数据41条;主动公开统计分析信息142条;主动公开区域经济信息100条;其他动态类以及定期更新的信息共计345条。
二是统计资料公开情况。2018年,局队按照北京市统计局相关要求做好统计数据和资料的主动公开工作。编印了《2018年东城区经济发展统计公报》在《新东城报》全文刊发,做好全年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的发布解读;编印《数说东城》便携式手册,全面反映2017年东城区经济社会各方面成就;编印《2018年月度手册》面向社会发布,一年来局队将形成的统计产品及时向东城区政务服务大厅、档案局和图书馆移交,共计11件。
三是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局队微博共发布信息6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局队度共受理了7起依申请公开事项,涉及内容包括工资总额构成细项、经济普查年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其中,当面申请3起,网络申请1起,信函申请3起。7起事项均按要求办结,其中6起属于主动公开范围,1起属于同意公开答复。局队及时告知了咨询人获取信息的渠道,并按照咨询人提出的需求提供了纸介质的信息资料,咨询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三)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8年,局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8年,局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东城局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受众的需求还有差距,统计数据和信息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增加。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不断丰富内容建设。对原有的主动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加大统计图表设计制作力度,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和有效解读,加强对统计指标含义和标准口径等统计知识的诠释和普及工作,提高宣传解读的通俗性、可读性。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原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发挥基层社区统计室作用,利用社区资源进行统计知识、统计调查、统计指标的宣传解读工作,拉近统计和百姓的距离,提高为社区普通百姓服务力度。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已公开信息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进行检查,对未按时限要求报送公开信息的科室进行督促,通过监督检查提高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责任意识。
2019年3月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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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 ||||
( 2018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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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东城区统计局 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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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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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28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428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7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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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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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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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7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7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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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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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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