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数字东城”网站(http://zfxxgk.beijing.gov.cn/dcq11A003/zfxxgknb/dcbm_list.shtml)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67155067。
一、概述
2017年,东城区住建委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东城区信息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及《北京市东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东城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要完成情况
一是推进“五公开”情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理程序,严格发文管理,制发公文时,要求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文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求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进行网上政务服务自查整改,更新办事指南,详细列明办理地点、联系方式、流程时限、依据条件、收费标准等;明确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详细。
主动公开2017年版区住建委权力清单,链接到市住建委网站,公开施工许可信息、竣工备案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区县政府部门一般不涉及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现有政策解读板块多为转载市住建委相关板块内容,未对区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的解读情况进行转载;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居多,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三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渠道平台建设情况。全年网站工作动态部分2017年共刊登56条信息,平均每周一条。内容主要涉及业务工作、队伍建设、领导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活动、工会活动等,比较丰富。及时更新了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机构设置等,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发布信息数量均达到考核要求。同时,按照市、区要求,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及进展,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2017版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按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进行网上政务服务自查整改,更新办事指南。
目前我委有微博账号一个:“东城区住建委”,通过微博公布、转发市、区有关政策、工作进展等。
四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7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62件,其中区住建委受理51件,协助受理区政府依申请公开11件。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以施工许可、历史名城保护为主。为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妥善答复,区住建委主责科室法制信访科会同法律顾问,先后组织承办科室、区法制办、区信息公开办等相关单位召开协调、研讨会6次,委托律师共审查合同12份,审查依申请公开答复50份,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8件。
2017年受理的申请中以张志广最为复杂,共计申请了20件、40项内容。在申请前门地区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时,将市住建委网上关于建设、拆迁、资质、备案等文件一并提出,共30项申请内容,几乎涵盖区住建委所有业务科室及部门,包括大量应属市住建委权限的内容。为甄别清楚权限归属,准确答复申请人,妥善处理各项疑难问题,法制信访科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反复沟通业务部门,研究因机构合并、不同历史时间内职权归属的变化,确定申请人所申请材料依法应进行公开的职能部门。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是严格保密审查。重新修订《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确保所有上网发布的政务信息遵守国家、北京市、东城区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信息安全与保密的管理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失密,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是加强学习指导。主任办公会上通报学习研究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解到位,落到实处。邀请区委办宣传法规科进行公文写作培训,规范公文写作。
三是主动沟通协调。住建委承担着大量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工程任务,市民对关切热点问题集中以信访、依申请公开等形式提出,涉及范围广泛、内容复杂,容易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确保工程建设依法合规,为我区城市建设保驾护航,法制信访科积极主动搭建平台,研究案例,与我委的委托律师、区法制办、区信访办、区信息公开办、人民法院沟通,找出案件症结所在,理清程序合法性的标准,解决已出现的问题,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量翻倍
自2011年以来,我委办理的信息公开申请量逐年上升,经统计,201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2012年3件,2013年6件,2014年9件,2015年12件,2016年32件,2017年62件,从2016年起呈翻倍增长趋势。
(二)网站政务公开系统多变
今年172.25.0.144网站停止使用,很多内容需要重新转载到新启用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无形中导致工作量增加。
(三)政策解读情况不理想
区县政府部门一般不涉及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现有政策解读板块多为转载市住建委相关板块内容,未对区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的解读情况进行转载;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居多,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四、2018年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建立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加强决策公开,加强公文属性管理;三是夯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基础。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
附表:《东城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东城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 | 17)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4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6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2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8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8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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