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以及2017年度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2017年度重点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以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城区政府“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甲17号;邮编:100061;联系电话:010-67178997;电子邮箱:dcfwzs2012@163.com)
2017年,我中心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市、区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东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全面推进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征收补偿政策落实、以公开促征收补偿规范开展,努力构建“阳光征收”新常态。
一、2017年重点工作情况
根据中央、市、区文件精神,聚焦房屋征收补偿重点领域,积极配合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加大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力度,既当好参谋助手,又做好贯彻执行。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1.依照清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区政府确定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后,就我中心负责公开的“房屋征收劳务服务机构选定”信息,认真进行梳理查找,并及时在中心网站建立“房屋征收补偿”专栏,公开包括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扩建北京国际戏剧中心工程征收补偿项目、西忠实里环境整治项目第一、二期、南中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老舍纪念馆改扩建工程项目等六个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公告相关信息33条。
2.加大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力度。在区征收办的组织下,积极参与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公众意见工作,并根据收集到的公众意见研究提出方案调整建议;在望坛棚改项目中首次尝试调查结果多次公示制度,公示期间累计接待居民5000余人次,确保征收工作底数清、情况明;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座谈,就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办理区长信箱群众来信,全年共办理66件,及时对群众关切的问题做出答复和解释。
3.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在区财政局的工作部署下,严格按照指定时间、指定方式公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等。在中心网站建立“财政工作”专栏,公开2017年预算和2016年决算信息。
(二)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1.成立望坛棚改之家,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在望坛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搭建起棚改之家“1+3+5”居民交流平台,建立“五站”,即法律服务站、便民服务站、居民监督站、政策咨询站、人民调解站等五个服务站点,根据被征收群众家庭实际从多个角度对望坛棚改项目征收补偿政策进行解读。
2.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和人民调解活动。搭建社区交流互动平台,累计举办200余场活动,8000余人次参加,居民提出建议近千条,在地区形成了热议棚改、支持棚改的良好氛围;组建人民调解队伍,40余名居民代表和20名社区工作者组成人民调解员队伍,已达成和解案件594件;建立居民会客厅,倾听居民的烦心事、憋屈事、闹心事,畅通了居民的利益诉求渠道。
3.正面发声主动回应被征收群众关切。密切围绕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将居民感兴趣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一问一答”,及配合永外街道发放《永外新报·望坛专刊》,主动回应居民关心的问题。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
(一)建立领导机构,配齐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政务信息、舆情报送工作制度》、《网站运维工作管理制度》等内部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综合办公室安排2名兼职人员承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日常工作,岗位职责及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各业务科室指定专人对接综合办公室,提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文件资料,以及公开属性初步判定意见,使公开工作在中心内部各科室间衔接流畅。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指导信息公开业务,确保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积极参加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
(二)建设集约网站,加强日常监测,保障主动公开平台
按照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在数字东城网站群下建设中心网站、望坛项目网站、西忠实里项目网站,按照网站建设要求实行网站内容日常监测,发现网站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其中,中心网站全年公开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动态、公告通知等类别信息182件;望坛项目网站公开项目动态、征收方案、项目公告、政策解读、房源信息、棚改周边、问题解答等类别信息116件。
在各征收项目现场采用公示栏张贴通知公告、入户发放宣传材料、大屏幕滚动显示重要信息、触摸屏按需查询分户信息、微信公众号推送居民关切信息等方式主动公开征收补偿相关信息,拓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渠道平台。全年共计张贴通知公告34件,通过电子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途径公开各类信息436件。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中心按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公开咨询服务方式,畅通申请咨询途径。在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字东城”网站发布电子化信息、在征收补偿项目现场张贴纸质公告和通知全年共计332件。其中,在“数字东城”网站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网站共上传更新信息182件,含工作动态栏目更新62条,中心建设栏目更新50条,公告通知栏目更新14条,房屋征收补偿栏目更新33条,项目介绍栏目更新1条,政策法规栏目更新17条,调查征集栏目更新3条,财政工作栏目更新2条;在各项目现场张贴纸质公告、公示、通知类文件34件;望坛项目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16件。
此外,2017年我中心承担的望坛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项目进入签约阶段,我们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征收补偿各阶段信息,征收项目现场设置的动态显示屏实时显示签约信息、通知公告,现场设置的查询机和云端开通的网站查询页面均面向被征收人提供其所需要的征收补偿相关信息。及时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送信息纸质文本,全年共计移送纸质文本4份,方便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中心已按要求对外公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途径和方式,同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合法合规办理。2017年,我中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56件,其中当面申请7件,占总数的12.5%,信函申请48件,占总数的85.71%,网络申请1件,占总数的1.79%,申请办结数52件。从答复类型上看:“同意公开”7件,占总数的13.46%;“已主动公开”8件,占总数的15.38%;“不予公开”7件,占总数的13.46%;“不属于本机关信息”21件,占总数的40.38%;“信息不存在”8件,占总数的15.38%;“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占总数的1.92%。我中心对公众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而产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全部进行了减免。
(三)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7年,我中心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均为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案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给我们带来极大挑战,同时面对此项工作暴露出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业务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能需进一步理顺和明确。
针对以上问题,2018年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公开意识,更好地对被征收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引导工作,进而顺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 2017 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32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2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6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7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8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2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3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3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2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8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7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7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3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4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1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8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个 | 3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个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个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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