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民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民防局编制。
全文包括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局政府网站(http:// www.bjdc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城区民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五条172号;邮政编码:100010)。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民防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管科室,配备1名兼职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相关制度规定,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7年12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和对外接待窗口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查询设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结果公示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业务动态类信息9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外公开的信息均实现电子化,本年度我局无新制定的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的不足
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旧存在;同时,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不够熟练,软件实操能力不强,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8年工作计划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每半年听取一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工作要求。二是结合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年内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在传统公开平台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强化对新科技新手段的运用。三是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工作中的请示报告,依法依规切实处理好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
东城区民防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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