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街道办事处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花市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2017年度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存在的不足及2018年重点工作,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数字东城”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城区东花市街道办事处,电话:010-67188640。
2017年,东花市街道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17年东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切实提升街道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互联网+”理念创新“互联网+手机”模式,建设“微网格”矩阵平台,实现“随手拍”功能与区网格平台系统、96010热线系统对接,添加微信投票、民意征集、网上课堂、政策解读等新功能,以“微网格”为载体实现“微治理”,并提供地区微循环交通系统以及便民服务网点信息,真正将老百姓最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用现代化方式传送出去。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修订《东花市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及《东花市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东花市街道关于加强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政务公开流程、突出重点、明确考核监督,按季度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排名考核,为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指引,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东花市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双重审核制度,由街道各部门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填写《东花市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保密申请审核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主任双层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一致。
三是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一方面,搭建民意“反应—回馈”的绿色通道,通过各种方式“解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汇民智”。针对广外南里社区家庭亲子悠贝绘本馆服务、活动开展、环境及阅读体验等方面,通过门户网站广泛征集居民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积极征求居民需求及意见,整合服务资源,逐步加大“智慧养老”、“家政服务”、“电商平台”等安全可靠且居民急需的信息化技术成果在社区应用,提高社区智能化服务水平,使居民享受到更多更优的智慧生活;另一方面,建立“五方联席会”(业委会、物业、社区、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五方力量),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准确掌握居民的想法和诉求,并商议确定具体解决问题实施方案;第三,整合现有社区信息化建设资源,探索实践网上论坛、社区博客、微博、微信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提供内容丰富的行政服务、社会事务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拓宽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反馈渠道,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
及时公开东城区及街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及安全隐患整改信息;及时公开“百街千巷”整治提升工作进展及成效相关信息;对街道重点领域信息进行梳理,涉及预决算、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共计59条,按要求进行专项公开;更新办事服务事项103项,健全事项办理信息,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按照区要求按时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及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据,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工作动态,推进公租房、廉租房等的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开。
三、信息公开数据(部分数据需各单位填报生成)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9条。其中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动态类438条。在街道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23条。《和谐花市》社区报出版发行23期,印发26.2万余份。每月向东城区档案局(馆)、文委(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3个部门移送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共36份。
(二)回应解读情况
本年度回应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件8件、区政府督查督办63件;收到区长信箱信件32件,办结32件,办结率100%。政策解读发布稿件数63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46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街道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已到答复期的2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从申请方式上看,均为信函申请。从答复类型上看,同意公开1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远洋德邑业主委员会相关内容。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街道成立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领导体系和此项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三明确,为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本年度,街道共举办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2次,累计培训信息员6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机关干部信息报送的能力。
四、存在的不足及2018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提高。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一直是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在业务的学习上缺乏系统性。 二是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法规条例等理解和掌握有待深入,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围绕区核心工作,加大对街道重大建设项目、民生、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街道门户网站的建设,增加关注量和阅读量,让居民了解街道重点工作,提升群众参与度。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模式在社会服务领域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吸引社会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继续推进微博、微信、微视平台“三微”联动机制。
三是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做到答复告知依法合规。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及时梳理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情况,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的研讨与分析,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7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4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1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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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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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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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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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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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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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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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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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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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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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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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256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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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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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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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524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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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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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6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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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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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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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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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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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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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含未审结162件)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一审案件数量 | 件 |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2.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3.其他情形数(含未审结113件) | 件 | |
(二)二审案件数量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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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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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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