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2016年重点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首都之窗”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打磨厂街3-1号汇泉大厦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062;联系电话:010—64079927;电子邮箱:fgw304@126.com)。
一、概述
本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政府要求,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效实施,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证具体工作的落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7号)的要求,认真落实《东城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均及时刊登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设立1个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6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2016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所、中心,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责任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为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在此基础上,我委领导提出2016年政务与信息公开新要求,组织专人统一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汇编》,并实时关注法律法规、国家信息公开办等相关文件的更新,确保在实践中切实做到公开到位,提升群众对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为构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贡献力量。
(二)加强学习研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016年以来,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积极监督下,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内容进一步深化、渠道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我委认真贯彻《东城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东政办发〔2016〕22号)要求,抓紧一切时间,抓住一切机会,全面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我委积极参加市政府和区政府组织的信息化培训,在提升业务能力的基础上,不仅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意识,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也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与理解。第二,针对典型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例进行了筛选、分析和研究,统一研读和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发放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例选编》,积极总结其中的典型意义和经验教训为后续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借鉴。第三,我委定期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反映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寻求更有效、更便捷、更快速的合法合理的公开方式,同时将探索出的创新做法和新鲜提议积极反馈,为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实践参考。
(三)健全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用具体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第一,强化督查制度。设置考评小组对我委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办督查,并要求各科室定期上报信息公开工作进展和月度总结,定时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研讨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探索新型解决方法,总结创新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信息公开后续工作的开展储备力量。第二,加强公开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及时、准确地将申请的政府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系统,并做好文件备份,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线上线下双重保障。第三,严格保密审查。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审查,严格按照审查程序,坚决实行“四步走”审核制度:公开内容经业务科长、主管领导批准公开后,再由委保密员进行进一步保密审查,主管信息公开领导做最后审核,审核通过才可进行发布。对于重大、敏感事项的公开与否、公开范围和程度则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才可确定。
(四)注重实效,积极推动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是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发展改革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密切相关,我委作为信息公开主责单位,高度重视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政策解读的重要渠道。今年12月初,我委联合区住建委、区重大办、区城管委召开了《东城区城市更新改造和环境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我委从“三大行动计划”编制背景、主要特点、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新闻发布。此举不仅体现了信息公开的主要宗旨,达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到位、公开及时、公开准确的效果,还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大大提升了公众满意度。
二是大力宣传“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的第一年,区发改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博“北京发布”举办“东城区‘十三五’规划微访谈”、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议政论坛”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讲解东城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李先忠区长、陈之常常务副区长做客 “一把手”微访谈,就网友们关心的“十三五”规划问题进行了在线互动答疑,微访谈直播期间,共回答网民提问28个,新浪微博话题阅读量累计达364.1万人次。
三是积极推进价格和收费工作信息公开。我委严格按照《北京市东城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区级)》有关要求,妥善开展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北京市定价目录》《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的相关规定,对照新版《北京市定价目录》及时梳理与目录不一致的现行区、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取消政府定价管理的事项,坚决取消,并在网上公布了取消文件目录。
四是全力推动价格处罚“双公示”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培养和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我委物价所结合今年工作特点,积极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建设。结合执法工作实践,出台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细则》《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实施办法》,全力打造“阳光物价”。及时公开与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涉民、涉企相关价格信息,回应价格热点问题,进一步扩大了价格执法影响力。为进一步规范价格举报投诉工作流程,修订了《东城区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投诉)工作程序规定》,对受理件的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工作,落实了责任,为进一步提高价格投诉举报工作的效率和办理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委通过“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
2016年我委共公开信息63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4%;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2%;行政职责类信息48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6.03%;业务动态类信息13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77%。
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包括北京市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计划草案的报告,可供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了解本区相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行政职责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27项、行政处罚6项、结果公示449项,涵盖本委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服务的全部行政管理事项,方便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严格遵照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据统计,我委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件,全部予以答复,涉及答复数共计260个:“已经主动公开”的5个,占1.9%;“同意公开”的188个,占72.3%;“同意部分公开”的1个,占0.4%,“不予公开”的9个,占3.5%;“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27个,占10.4%;“政府信息不存在”的23个,占8.8%;“需要补正”的7个,占2.7%。我委严格按照《北京市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规定,2016年度没有发生收费情况。
(三)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有序梳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情况,2016年我委共受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案件8起。涉及我委的1起行政复议已审结,裁判结果维持了我委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行政批复的行政行为。8起行政诉讼案件涉及信息公开,经过一审、二审现均已审结。其中1起行政诉讼案件经过一审驳回原告起诉,7起行政诉讼案件经过二审均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判。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息化社会的建设以及群众参政和维权意识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挑战性更强”。2016年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有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信息化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对于查处出来的问题仍需加大整改力度。目前公众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为关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尤为重视。本委根据此情况,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答复处理程序、工作流程的规范顺畅,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2017年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将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部署,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要加强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二要突出重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三要规范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四要拓宽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五要加强培训和考核监督,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附表: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柒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3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4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5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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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7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8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7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7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3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6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5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8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9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7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7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8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8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 ||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附件:2016年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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