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审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19 10:23    来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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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结合《东城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在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制度建设及教育培训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及复议、诉讼、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首都之窗”门户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东城区审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甲7号;邮编:100061;联系电话:010-67012288-8315;电子邮箱:gkdcsjj@163.com。)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员,日常工作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各负其责、分工明确,从组织上、措施上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东城区审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东城区审计局政务网站管理办法》、《东城区审计局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局领导班子职责分工的调整,及时在网上进行更新、维护:对依法审计监督的职责、执法权力清单、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和财政审计整改公告等按照工作开展的节点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我局对机构职责、办事程序、审计动态、审计法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公开办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等,通过首都之窗、数字东城、公务员门户等网站加以主动公开。

(四)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将上级重要政策、措施及会议精神进行解读宣传;组织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员积极参加东城区及市审计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邀请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局内各科室均设有信息员,围绕相关部门政务及信息公开要求进行沟通交流,保障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舆情监测工作。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2016年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14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5条,法规文件类政府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1条,行政职责类政府信息28条,业务动态类政府信息1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东城区档案馆、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大厅、东城区图书馆。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结合实际工作,对照预决算公开表格及说明,认真填写,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预决算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公开,并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后可能出现的舆论反应做好应对。

(三)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出台年度公开方案。2016年我局对东城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11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进行了主动公开,并公开了一项行政处罚案例。

(四)根据通用责任清单要求,全面梳理我局行政职权事项,包括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其他项,明确了我局行政职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职能科室负责人责任清单以及纪检监督责任清单,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五)定期发送《东城内审》至我区各职能部门,以此刊物为载体,从审计动态、意见落实、政策解读等各方面对社会关切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交流。

三、信息公开数据

依申请公开及复议、诉讼、举报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流程,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指定专人及时受理,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举报。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区委、区政府的规定、社会的需要和审计工作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尚需加大,群众对信息公开情况关注度不够等。针对以上不足,我局将更加自觉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网站建设,深入细致地抓好落实,提升公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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