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17 13:33    来源:区民族宗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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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邮编:100005;联系电话:010-65131487;电子邮箱:dchmzqb@sina.com)。

一、概述

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以《东城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东政办发〔2016〕22号)和《关于落实东城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两级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东政公开〔2016〕文24号)等文件为依据,开展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设立综合科为专门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可通过我办门户网站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为更好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于7月召开信息工作培训会,于12月参加东城信息化工作培训会。截至2016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办主动公开信息26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动态信息率100%,做到了公开发布信息规范、及时、准确、完整、有效;进一步细化、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我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和2016年度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报告,做到内容规范、及时准确;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布相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更新依法行政相关数据,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开展各种会议、专题学习、有关精神和政策、制度等全部以信息形式做好公开工作;开设专题版块进行政策文件宣传及解读;针对我办更名为北京市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的情况,利用互动访谈的形式,将我办变更后的新的职责、各科室职能、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我区民族宗教领域相关情况等与热心网友进行了交流。

我办对于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向公开查阅场所(区档案局、区文化委(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移送纸质文本。2016年,本办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6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10人次,占总数的31.7%;电话咨询452人次,占总数的68.3%。咨询比例较多的几个问题依次是:变更民族成分、清真标识牌的办理。我办要求接听咨询电话的同志必须做到热情有礼、答复专业、及时有效,积极回应群众询问,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采用多样的政务公开形式,重点抓好数字东城网站信息发布,定期向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查询中心等单位移送纸质文本。主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信息员主动加入政府办信息工作群,加强与信息主管部门和其他兄弟单位的沟通,积极通过微博等自媒体发布信息,方便不同人群通过不同渠道都能方便了解有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办2016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学习还不够,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和知识仍然了解不全面,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我办专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人员更换也较频繁,有时工作衔接不到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还不能完全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我们将自行开展或参与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会,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努力克服人员不足造成的工作问题。


  附件: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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