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16年东城区统计局、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以下简称东城局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2016年局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东城区统计局、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401室;邮编:100005;联系电话:010-65260007;电子邮箱:dongchengx@bjstats.gov.cn)。
一、重点工作情况
2016年,东城局队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城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围绕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
成立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由其他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局队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年折子工程,由办公室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新入职干部和社区统计室辅助调查员开展了两场培训,培训人员达220人。培训课件在局队办公平台公开,方便全体干部随时自行下载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新闻发言人、政务公开工作等培训,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相关媒体的舆论监测,及时回应和澄清重要问题。
(二)做好公开渠道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的有关规定,依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标准和《北京市统计系统网站建设管理考评指标》要求,对网站各栏目的责任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有效确保网站全年运行良好,访问量持续增加,特别是网站大量信息内容被东城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首都之窗区县热点栏目刊载,产生良好的幂次传播效应。在2016年全市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情况的历次检查通报和专项考评通报中结果均为合格。同时,积极利用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在局队微博公众号“东城统计”进行重要数据发布,拓宽了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了政府统计工作的影响力和传播力,特别是在重大统计普查统计调查开展期间,新媒体强大的传播力为调查活动的开展打好了铺垫。同时辅以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接待室、公开查阅场所、报刊杂等渠道进行公开。
(三)做好公开内容建设
按照《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更新维护责任》清单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的更新维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积极推进统计财政资金、部门调查项目信息、统计执法检查信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信息等统计行政管理信息公开。二是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按照年初制定的信息和数据发布计划,及时发布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三是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局队领导在人口抽样调查期间,接受多家媒体记者的采访;积极创新解读形式,通过制作可视化图标、HTML5等方式,更加直观生动展示经济运行态势。四是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局队经梳理编制对外公布的权力清单涉及4类36项,同时公布了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并围绕市区重点工作、重要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宣传和咨询工作。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规范公开调查项目审批事项
将调查项目审批流程在局队官方网站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栏目进行公开,并通过局队官方网站和北京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将2016年局队申请获批以及局队批准的调查项目目录面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和部门监督查询。
(二)加大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信息
严格执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以局队官方网站为依托,建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将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同时对统计诚信企业进行信息公示,并将诚信企业典型案例编辑成手册在对调查对象统计年定报布置会中发放。
(三)做好重大调查信息公开
围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法制晚报、娱乐信报、新京报等媒体记者进行入户观摩和采访,介绍调查工作过程。局队相关领导接受记者采访,解答社会关注话题,呼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配合调查工作。
(四)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认真实行预决算公开,分别于2月4日和8月26日公开了《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并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信息进行公示。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局队官方网站发布信息814条,涵盖统计数据与解析、数据发布计划、局队动态、通知通告、机构职能、基层快讯等信息。局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93条,比去年增加13%,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占总数的2.84%;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0.81%;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0.41%;业务动态类信息473条,占总数95.94%。2016年全年“首都之窗”区县热点栏目共刊发局队编发的信息65篇,成为全市16区中唯一在“首都之窗”高频率宣传统计工作的城区。
二是统计资料公开情况。2016年,局队按照市局、总队相关要求做好统计资料的主动公开工作。编印了《2015年东城区经济发展统计报告》在《新东城报》全文刊发,做好全年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的发布解读;编印《数说东城》便携式手册,全面反映2015年东城区经济社会各方面成就;改版《东城区经济数据发布月度手册》,扩大发放范围;将《东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季报》调整为《东城区社会运行季报》,并新增《东城区经济发展月报》;编印《案说统计诚信——牵手统计诚信助力企业发展》宣传手册,积极宣传东城区统计诚信建设的实施情况。一年以来局队将形成的统计产品积极向东城政务大厅、档案局和图书馆移交,共计20多件次。
三是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局队微博共发布信息968条,粉丝数量达1723人。同时,局队尝试自行设计制作可视化统计产品HTML5,通过新颖的宣传方式传播统计数据和统计知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局队共受理了2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别是“2008年东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2006年原崇文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局队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及时进行了答复,告知了信息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申请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三)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6年,局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局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通过局队官方网站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有待增加;公开的渠道有待创新等。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二)2017年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增加社会广泛关注领域的指标数据发布,充分发挥网站在政务公开、网上服务、公众参与及统计宣传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源头认定机制,遇到科室未进行公开属性界定,一律退回进行补填;不断完善公开指南、目录;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电子化进程。
三是优化数据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统计微博等数据发布平台,尝试建立“东城统计”微信公众号,积极利用HTML5等可视化手段展示统计数据;对移送公开场所的统计产品精心打磨,打造主动公开的统计品牌。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6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东城区统计局 经济社会调查队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4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0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0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20 |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 经济社会调查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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